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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开票方式

2020-7-2 15:58:34 次浏览

劳动派遣公司出具的发票应列出四个明细:劳务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有关规定,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属于代收代付项目,派遣 公司可以在计算营业税时扣除,即只有劳务派遣服务费须缴纳营业税。

劳务派遣营业税税率为 5%,另按《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要求,须以营业税税额为基数,分别征收 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以及 1% 的地方教育附加。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税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其中的差额扣除部分,是指纳税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此部分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劳务派遣差额征税时如何开票以及做账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的情况下?开发票按照查额开具,那做账务处理具体怎么做呢?

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会计处理,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特别提醒:因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抵减的销项税额不能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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