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增值税销售额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增值税销售额是什么?
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销售额是按不含税价款计算的货款,所以不包括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和关税。
(1)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2)纳税人进口货物,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算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或征收率)
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纳税人向购买方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收取的价款中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也是分别注明的。但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的一般纳税人,如商品零售企业,将货物或应税劳务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小规模纳税人,则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除通过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也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将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定价并合并收取。这样,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