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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的冲红发票怎么填申报表?

2019-10-24 15:49:51 次浏览

首先我们需要统计出当月开票金额,自己用EXECL做一份发票汇总也可以在开票系统里进行统计,例如我们当月开了正数发票不含税金额为288693.71,税额为49077.91,同时我们也开具红字发票,不含税金额为-11794.87,税额-2005.13,这时我们就可以算成我们当月实际开票不含税金额为276898.84,税额为47072.78。

在申报的时候我们只要将我们本月实际开票的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相应的位置即可。

然后要在增值税纳税表的相应位置也填入我们本月实际开票的金额,这样就可以了。


如何在开票系统里开红字发票申请表?

一、在开票系统里面有一个开具红字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填写红字申请单,填好后保存,打印两份盖上本单位财务章,并从开票系统中导出电子版的申请单保存在U盘里和其它资料一同带到税务局,

税务局在核对完所有资料后,会同样给一份电子版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带回通知单后在导入开票系统就能开出红字增值税。


二、购买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

1、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从购买方的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购买方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后,连同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

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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