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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餐费发票都不能抵扣吗?

2023-1-13 11:12:07 次浏览

餐费,虽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餐饮业的餐饮服务是属于营改增的餐饮服务范围,也是生活服务大类下的内餐饮住宿服务,依照法规属容于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中抵扣项目。倘若餐厅有其余兼营情形,例如酒店住宿业,分别核算的,住宿发票就可以进行抵扣。

在索要发票时,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将项目开在一张发票上;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因为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餐饮、娱乐等不可以抵扣,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娱乐等分别开票,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即可。个人消费者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业务招待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接待和招待,如招待客户、供应商等发生的餐费,应属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职工福利费用于职工福利用餐、内部聚餐等福利支出,应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作餐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员工必要的工作用餐费用,属于企业正常的成本费用,应根据发生用途归集到相应的成本费用中。如员工到外地出差,途中发生的餐费,应列入差旅费;组织员工到某个山庄召开会议,中午安排工作餐,应列入会议费;召开董事会,安排董事就餐,应列入董事会费;请装修工装潢办公室,公司中午为其提供盒饭,这笔餐费就是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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