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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有政策企业交完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再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不同行业和地区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的比例为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一般来说,公司股东在四种情况下将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
1、因拥有企业股权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纳税;
2、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3、因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4、因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获得的董事费、监事费,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但若该股东又同时任职受雇于该公司,则该笔费用应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项目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